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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是“中国强制认证”的简称。为适应入世形势,真正兑现我国入世谈判中的承诺,体现世贸组织有关协议的国民待遇原则,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1月21日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目录共19类132种产品。列入目录的产品,均需于2003年4月30日前通过“3C”认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